自從女作家自殺之後,房思琪事件像被用力丟入湖中央的鵝卵石在社會激起一波波積極的漣漪。一兩週來,我的臉書被從各種角度切入分析探討此事件的社論文章洗版。一圈圈的漣漪包括精彩的書摘簡介、鄉民肉搜、小說現實對比推理分析、女性主義的迴響、對台灣性教育缺乏的檢討、如何教孩子保護自己、如何培養孩子身體自主權等等,許多文章都讓我產生好多共鳴好多想法。

另外對我來說最shocking的應該就是許多女朋友與部落客們紛紛發表分享過去被性侵犯的經驗。一下子因為房思琪事件,似乎大家突然勇氣大增,受害者終於能夠理直氣壯一些。我突然發現哇塞怎麼大家都經歷過這種事,怎麼也都選擇了沈默。很諷刺地,這種黑暗體驗竟然快成為台灣女性的隱藏集體共同記憶了。

這些漣漪也挖出了我一些被埋藏在黑暗中的回憶,從未嚴肅正視過的污穢東西被終於有勇氣拿出來細細分析探討。

房思琪事件發生之後,我讀到一些成年人如何利用少女情竇初開充滿浪漫憧憬的心理去一次次以愛為名成功地誘姦把玩少女,以及受害少女們為什麼在被誘姦後可能臣服多年還自以為在戀愛的心理分析。後來也讀到一些仍然無法理解的群眾堅持這就是簡單的『戀愛被甩不爽』,覺得明明就是她自願交往多年後被甩才來反撲,說『誘姦』太嚴重。

所以我突然覺得必須來分享我的自身經驗,並且以分析我當初的心理過程為大家實例解說。因為只要有人覺得這些受害少女是『心甘情願』,她們就無法理直氣壯。無法理直氣壯就更會害怕受到嚴重的社會二次傷害,無法理直氣壯的話傷口就越無法療癒。

我十二三歲大概才國一的時候,我家街上有一家高級設計美術用品店。那時候是小才女的我,沒事就喜歡去逛這家美術用品店。雖然東西可能都買不起,可是光是逛逛就覺得自己很高級。

有天晚上吃過晚餐,我又自己去那家店裡溜達。店裡只有兩三人,一個看起來二十出頭的年輕男人突然問我對某些美術用品的想法如何。他好像說了些他要買禮物送姪女之類的話,我也熱心提供意見。後來走到店外櫥窗,我們站在外頭聊著對櫥窗裡彩色鉛筆畫的感想。這時候我們已經聊起來了,他好像說了些什麼我們聊得好對頭、稱讚說我講話感覺比實際年紀成熟許多讓他覺得可以交心等小女生最愛聽的話,還說真的很想跟我交朋友,問我可不可以跟他一起散散步繼續聊一下。傻傻的小女生被哄得很開心又不好意思拒絕,於是我就跟著他走了。

我們走到街底一個私立小學的樹叢裡,他好像說了要坐下來看月亮什麼的,於是我就跟他坐下來。

聊著聊著好像就有了一種交心的氣氛。突然他抱著我親了起來,然後手也伸進來上下亂摸。

在這邊我要為大家分析一下。國中時期的少男少女,剛從小學畢業終於晉升獲得『長大』的驕傲,渴望表現證明自己的成熟獨立。心智分明還是兒童卻自以為懂很多事,對兩性知識極度缺乏卻自以為懂了愛情。賀爾蒙的發展讓這時期的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愛情充滿浪漫的想像全數來自於金石堂買的愛情小說、電視上的瓊瑤劇、迪士尼的公主電影。在女性容易被物化、誰都可以批評妳身材臉蛋的台灣父權社會生長了十二三年,多少會有著女生就是要漂漂亮亮被動等男生來喜歡自己追自己的概念,而且從小就很容易對體重與外貌過度在意患得患失,對自己缺乏自信。在這種情況下,不管被怎樣的男性仰慕都難免會有興奮感,就算想拒絕也因為缺乏社會經驗而可能不知如何拒絕,於是成為超容易被狼誘騙下手的對象。

同一時間,因為性教育的缺乏,加上所有愛情資訊來源像愛情小說或電視劇等都在接吻後模糊帶過,而且那時候我可能連月經初潮都還沒來,真的對自己性器官的認知低到極點。我記得他手伸進去亂摸的時候,我的感覺沒有什麼恐懼或興奮,只有愣呆,心裡不停想著『他摸那邊在幹嘛』。他可能是自以為性感地問我有沒有什麼感覺,我還誠實跟他說『沒有』。

我只能說我很幸運地遇到一個還算生疏的年輕狼。在亂摸一陣之後,他牽著我的手一起離開樹叢,一路上還不停灌著他真的好喜歡我之類的迷湯,希望能找時間帶我去河濱公園騎腳踏車。我們路過一間書局,他跟店家借紙筆,要我把我家電話給他這樣他可以約我出去,然後還希望我保持我們間的祕密,不要跟爸媽說。

那時候我的少女心情,夾雜著莫名其妙搞不太清楚發生什麼事的困惑、『難道是初戀』的興奮、被男性仰慕的驕傲自信感,以及一絲絲他會不會是壞人的疑慮。不過因為必須相信自己不可能這麼笨,所以很快地就把那一絲絲疑慮壓到心底,不加以考慮。

不過之後幾天我想想,其實我對他也沒有那種浪漫的『喜歡』感覺。所以他打電話來聊天談心試圖邀約了兩次,我都隨便塘塞些不能出遊的藉口。好險那時候是沒有手機也沒有網路的年代,大家都只能打家裡號碼盤還要轉轉轉的電話,他第三次打來時剛好被我媽接到,好像被質問了一番,之後就不敢再打來了。

所以我的經驗,大致上可以用一句『被變態成年男子哄騙至樹叢裡上下其手』做簡介。

接著這個回憶,隨著我年紀越來越大、越來越懂事,而終究變得越來越黑暗污穢猥褻,變成生命中一個沈重的黑洞。

就算沒有性認知,根本不覺得他是壞人,我也知道跟男人走進樹叢裡亂親亂摸的事情是絕對不可以跟任何大人講的事、是像嚴重闖禍般被知道就糟糕了的事。所以這個大秘密一直自己藏在心底,變成一個黑暗的角落。

其實事發之後幾年,我都無法確認那到底是性侵犯還是只是純粹自願的戀愛行為。因為就算三年過後,我也才十五六歲。高中生被大學生仰慕追求也不是沒聽過的事,畢竟高中學長變大學生是自然的事。所以那時候我仍然覺得那似研究生狀的年輕男人『有可能』是真的喜歡我,只是他也『有可能』只是想誘姦孩子的壞人的疑慮,隨著我年紀增長而變得越來越強烈。

可能是到了大學,在我心中那男人是壞人的可能性才全面性地壓過他真心喜愛我的可能性。然後可能到我二十出頭時,才能很肯定地清楚黑白分明地知道我當初是性侵犯的受害人。也只有到自己成年,才能夠很清楚地知道,正常的成年人是不會去向十三歲的孩子表達愛意甚至亂摸一番的。

逐漸緩慢確認自己是被害人的多年間,疑慮越高,就覺得越污穢猥褻,也覺得自己越笨越丟臉,更也覺得這是絕對絕對不可告人的醜事。就這樣心中的黑洞越來越沈重,也因為心中不理性地保存著一個『不可告人的黑暗過去大秘密』,青春期時我常常不由自己地覺得我是孤獨的,就是世界上沒有人能夠完全懂我,也沒有人能真的幫我,我就是必須什麼都要靠自己,人生大決策像升學就業結婚等等亦如此。這種意念,從我國中時就開始生根。

到這邊我必須再與大家分析一番。其實事發時的少女我並沒有受到傷害,除了被摸一番外,其實不感到被侵略也不覺得恐懼。之後會延伸出多年的心理陰影,可以說純粹是社會文化環境造成的傷害。

首先,從小身邊環境對性的全面性隱穢化,讓我覺得這種事絕對不可啟齒,只能自己承擔。連健康的性器官名稱都無法大方說出口的家庭環境也不可能是能讓孩子提出心中性疑慮的溝通氛圍。社會文化上對性的隱晦化與父權社會對女性貞潔的社會要求,讓我在確認自己是被誘騙後很自然地產生羞愧難堪丟臉的心理陰影,這種不可說的骯髒秘密讓我覺得更被孤立。

這是很不理性的一件事。如果今天是任何其他形態的受害者,在路上被搶、屋子被偷、車子被撞,甚至被霸凌被毆打之類,相信都不會有這種不理性的被害還羞愧難堪不可告人的感覺。這是社會文化環境造成的制約。

可是心理陰影創傷這種事,如果不能藉著好好地講述出來然後在自己心裡make sense的話就無法跟自己的過去和解,不管時代多久遠,傷口都根本不會痊癒。

舉例來說,我九歲的時候父母離婚,之後從來沒有人引導我講述對爸媽分開這件事的心理感受,相反地因為是全家重大創傷,大家對離婚這事反而沈默了起來。我很快學會了怎麼把感受埋起來與父母離婚這件事和平共處,其實我適應得相當好,也從來都不覺得因為父母離婚讓我變得比較不幸福,小學後跟朋友師長說明我父母離婚也從來沒有不適感,連我自己都相信我不在乎了。

一直到十四年後我二十三歲時初次來到美國。在ESL課程的寫作課中,資深寫作老師要我們選擇『對自己生命影響最大的一件事』,並且拿出來與全班討論。我直覺地寫出九歲父母離婚這件事,然後輪到我站起來講述的時候,我不知道怎麼樣突然悲從中來一下子哭了出來,就是無法制止,連我自己都嚇到呆了。

寫作老師很同理地說生命中最重要最依賴的關係決裂了,的確會是影響妳生命最大的一件事。然後她做了一件我永遠不會忘掉的事:她說如果我願意的話,她想邀請班上所有同學到我面前排隊擁抱我。

就這樣,來自各國的ESL同學們含著淚光一個個地排隊來給我緊緊的大擁抱,拍拍我的背。從那天開始,我突然真正地完全從父母離婚這件事被釋放了。就是講述過經驗,被同理過,又被關懷過後,傷口就這樣療癒了。

後來我生小孩之後拜讀了『The Whole Brain Child』一科學教養神書,才了解到這就是書中左右腦整合的『Name it to Tame it』這招的真義。沒有處理的兒時創傷,就會一直待在暗處等著某日反撲。(請見『第一個孩子摔破的瓷盤』一文)

言歸正傳,就這樣被男人哄到暗處亂摸這件在我心底不停擴大的黑洞似的秘密,只能夠在腦海裡越埋越深,終究變成沒事就絕對不會去想到的污穢回憶。因為一直避免去想,所以也從來沒有仔細地去回想分析整件事的細節過。

在美國生活十幾年,偶爾身邊女友們會很自然地聊起性事,常常感覺是跟談小孩談工作沒什麼兩樣的一個健康話題,我總是被性隱晦文化制約到支吾其詞覺得尷尬。

有一回女友很隨意地聊起小時候被伯伯亂摸的事情。不知道本來在聊什麼跟性騷擾有關的事情,她就是這麼不多加思考地把她被性侵犯的事拿出來討論了。這讓我覺得很震驚,我突然想到我不過也就是被亂摸而已,也突然讓我覺得為什麼我不可以很健康地去看待這件往事?是什麼背景文化因素制約我到讓我直覺性地相信這就是不可以拿出來討論的事情?

從那件事之後,讓我開始仔細省視自己文化洗腦下的一度覺得理所當然後來發現其實很扭曲的性觀念。為什麼被侵害要覺得羞恥?為什麼女生就要被動男生就要主動?這種社會模式不是讓兩性雙方壓力都比較大嗎?為什麼女生就不應該像男生一樣大聲討論性?為什麼女生要顧貞潔而男生不用?為什麼好像女人沒有男人生命就無法精采?為什麼隨便什麼路人都可以批評妳的外貌與體重三圍?為什麼談到性或性器官就覺得要很隱晦?為什麼試圖用中文正確名稱直呼小孩的性器官感覺這麼困難而用英文就無不適感?

我們都被制約到,若是沒有對照組文化衝擊,就覺得理所當然了。

這次房思琪事件,以及之後的波波漣漪,從各個角度下去分析的文章讓我想了好多,讓我突然勇氣大增把埋藏很久的記憶挖出來細細分析。我發現,不過就是這樣子而已。我突然被釋放了,療癒了。

看到網路上姐妹們許多被性騷擾性侵犯的經驗分享,我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樣有被釋放的感覺。我來來回回想了好幾天要不要發表這篇文章,後來覺得真的不過就是這樣子而已都二十幾年前的事了沒什麼大不了的,也許這篇文章清楚講解出我被釋放的思路過程也可以幫助釋放一些人,那為什麼不寫呢。

我們常把對性的兩極態度稱之為『性開放』或『性保守』,可是這樣的講法讓人產生一種我要選哪個都行的錯覺。說實在的,其實是『性健康』與『性不健康』的分別,沒有允許選擇不健康選項的空間。兒童有認知自己身體的權利與需求,知道得越少只是越不會保護自己而已。

身為父母我們當然想盡量保護孩子,可是我們不能期望孩子永遠不受傷害。事實上,完全不受過傷害的孩子反而失去許多成長的機會。我覺得身為父母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就是讓孩子相信,受傷的時候他們永遠有一個會包容他的避風港,受挫也有家人會陪你一起度過幫你站起來,就算生氣我們還是會永遠愛你。建立流暢的雙方溝通管道,從小練習去同理孩子,為的還不就是孩子闖大禍或惹上大麻煩的那一天,仍然能不怕被罵或被批評地來找我們商量。我們身為父母才會被賜與能夠伸出援手的機會,陪孩子度過關卡。

使用權威式的教養養出聽話又服從權威的孩子固然是一時方便,可是與其養出聽話的孩子,不如養出會『據理力爭』的孩子。

在『權威』的面前,我不要孩子盲目服從,而要他們能夠思辨邏輯。我們家幾乎所有的日常決定,小孩都能夠以講理來推翻。如果他們可以振振有詞地說服我們不要出門,我們就更改行程決定不出門。我們常常會互相講理,講到最後一個無法反駁的人,就服從於對方,很少持有『我叫你去做就去做』、『因為我是你媽』的態度。(偶爾理智線還是會斷掉啊)(攤手)

畢竟許多性侵害的加害者都是老師教授或家中叔叔伯伯甚至爸爸等權威性的人物啊。這個世界上不應該有『叫你做什麼你就得做什麼』的人,如果不合理就應該勇敢質疑。

最後,就像正常的成年男人不會去仰慕十二三歲的女生,正常的中年老師也絕對知道不應該去玩十六歲女生。就算人家女生自願倒貼,也應該要雙手用力推開說不行才是吧。這麼變態的事不可能剛好只發生一次而且才兩個月,真是愛說笑了。

祝天下姊妹們,母親節快樂!

讓我們一起加油養出非變態的成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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